《赵芬》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赵芬》人物故事小传

《赵芬》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赵芬》人物故事小传

赵芬,汪延泽之妻,字仪姞,上海人氏,是户部侍郎赵秉冲之女。她自小读书,能写诗作文,成《滤月轩诗集》四卷,文集二卷,词一卷。她在序言中阐述了女子写文做诗的重要性,抨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和“内言不出于阃”的错误观点,也批评了沽名钓誉者的荒唐可笑。

〔正 史〕

汪延泽妻赵,名芬,字仪姞。延泽,乌程人;赵,上海人,户部侍郎秉冲女也。幼读书,能诗文,有《滤月轩诗集》四卷,文集二卷,词一卷。自为序,略曰:“宋后儒者多言文章吟咏非女子所当为,故今世女子能诗者,辄自讳匿,以为吾谨守‘内言不出于阃’之礼。反是,则廷欺炫鬻于世,以射利焉耳。是二者,胥失之也,《礼昏义》女师之教,妇言居德之次,郑君注云:‘妇言,辞令也。’夫言之不文,行而不远,文章吟咏,非言辞之远鄙倍者欤?何屑屑讳匿为!”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姞(ji)。②阃(kun):门槛。③胥:全都。④《礼昏义》:指《礼记·昏义》。⑤鄙:边境,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