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法恂妻褚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范法恂妻褚氏》人物故事小传

《范法恂妻褚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范法恂妻褚氏》人物故事小传

褚氏,南朝刘宋时人。是一位非常讲情义的女性。丈夫的表兄弟造反失败后逃窜,她则对儿子表示,万一他不能逃脱,一定要去办理他的后事。在封建社会当中,叛逆是灭九族的大罪,褚氏不怕牵连,是难能可贵的。

[正 史]

又吴郡范法恂妻褚氏,亦勤苦执妇业。宋升明中,孙昙瓘谋反亡命,褚谓其子僧简曰:“孙越州先姑之姊子,与汝父亲则从母兄弟,交则义重古人,逃窜脱不免,汝宜收之。”昙瓘寻伏法,褚氏令僧简往敛葬。年七十余,永明中卒。僧简在都闻病驰归,未至,褚已卒,将殡举尸不起,寻而僧简至焉。

《南史·孝义列传·上》卷七三

〔注 释〕

①升明:南朝宋顺帝刘准(公元477—479年在位)年号。升明元年是公元477年。②孙越州:即孙昙瓘。以其籍贯称之。③从母:姨母。④脱:连词。倘若,如果。⑤永明:南朝齐武帝萧赜年号(公元483—493年)。⑥都:都城。南朝诸代皆建都建康。⑦殡:出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