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凤妻玉英》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符凤妻玉英》人物故事小传

《符凤妻玉英》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符凤妻玉英》人物故事小传

符凤被发配,妻子玉英和他一起辗转千里,到达南海(今广东省广州)时,符凤被獠族人所杀。玉英面对蛮族部落欲相污辱的胁迫,选择了以死抗争的道路,并机智地达到了目的。

〔正 史〕

符凤妻某氏,字玉英,尤姝美。凤以罪徙儋州,至南海,为獠贼所杀,胁玉英私之,对曰:“一妇人不足事众男子,请推一长者。”贼然之。乃请更衣,有顷,盛服立于舟,骂曰:“受贼辱,不如死!”自沉于海。

《新唐书·列女传》卷二○五

[注 释]

①姝(shu):美好。②徙儋州:徙:发配。儋州: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以儋耳郡改置。治所在今广东省儋县西北旧儋县。③南海:县名。隋置,治所即今广东省广州市。④獠:即僚;中国古族名。从三国至清,史籍屡见不鲜。分布在今广东、广西、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省等地区。近代壮侗语族各族及仡佬族与其有渊源关系。⑤长者:犹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