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义妻向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王如义妻向氏》人物故事小传
向氏,涪州人。自小就能写诗做文,嫁与王如义,常规劝王读书立业。不幸如义于道光十六年,得暴病惨死。婆婆劝其改嫁,誓死不从。后来王家更加贫穷,打算强迫她再嫁,向氏遂于道光二十三年三月戊申日,做10首绝命诗后,投水而死,年仅25岁。
〔正 史〕
王如义妻向,涪州①人。幼能为诗文。如义,农家子,向恒劝之。道光十六年,如义暴卒,姑喻之嫁,矢以死。舅病,为刲股。家益贫,将强遣之,二十三年三月戊申,自沉荷花滩死。将死,为绝命诗十首,其序曰:“妾涪陵向氏女,适王氏,未一年,而夫即世。昨岁翁又不幸。孤苦茕独,人劝以非礼,衣食事小,名节事大,惟一死以明志。夜题诗十首,藏笥②中,他日阅妾诗,毋累可姑也!”及入水,粘一纸桥柱,书五字,曰:“名节江中见”,死时年二十五。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涪州: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置,治所在涪陵县(今四川涪陵县),公元1913年改为涪陵县。②笥(si):盛饭食或衣物的方形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