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煇妻张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汤煇妻张氏》人物故事小传
张氏,处州路龙泉县人。遭受兵乱,丈夫与婆婆在山寨看守藏宝。她因要给有病未走的公公喂药,便回来了。不料被贼兵遇上,张氏叫人把公公救走,自己面对贼兵的威胁,毫不畏死,恐受贼辱,抢贼刀自杀殉节。
〔正 史〕
汤煇①妻张氏,处州龙泉②人。会③兵乱,其家财先已移入山寨,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末行,张归任④药膳,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已遇贼,贼以刀胁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整衣请受刃,贼未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倳⑤死,年二十七。
《元史·列女传》
〔注 释〕
①煇:“辉”的异体字。②处州:路名,治所在今浙江省丽水县;龙泉:县名,治今浙江省龙泉县。③会:恰好,适逢。④任:保养。⑤倳(zi):亦作“倳”、“事”,刺入,插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