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文妻丁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郑伯文妻丁氏》人物故事小传
丁氏,新建县郑伯文之妻。大德年间,伯文病将死,丁氏与之诀别曰:“我本应从君于地下,但公婆仍在,我当使之安度晚年。”守夫丧期满之后,父母多次劝她改嫁,丁氏都严辞拒绝。公婆病后,丁氏日夜精心护理;他们死后,丁氏依照礼仪安葬了他们。
〔正 史〕
丁氏,新建①郑伯文妻也。大德间,伯文病将殁,丁氏与诀曰:“妾自得侍巾栉②,誓与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③,脱有不讳,妾当从。但君父母已老,无他子妇侍养,妾苟复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则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余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负君于冥冥④也。”
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丧哀毁。服既除,父母屡议夺嫁之,丁氏每闻必恸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志也,与良人约,将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无恙,妾可弃去而不信于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尝病,丁氏夙夜⑤护视,衣不解带。及死,丧葬尽礼。事上,表其门。
《元史·列女传》
〔注 释〕
①新建:县名,治所在今南昌市。②栉(zhi):旧读(jie),梳篦的总称。③疾若是:病得如此(重)。④冥:迷信者称死人所住的地方为“冥”。⑤夙夜:早晚,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