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命妻张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胡长命妻张氏》人物故事小传
张氏,北魏时人。是一位非常孝顺婆婆的女性。当时实行禁酒令,张氏因为婆婆年老多病,喝一些酒有益健康,便私自酿造。被官府查出之后,婆婆王氏和她都争相主动承担责任,感动了朝廷而被赦免。像张氏这样婆媳情义深重的事例,在封建史书中是很难见到的。
〔正 史〕
乐部郎①胡长命妻张氏,事姑王氏甚谨。太安②中,京师禁酒,张以姑老且患,私为酝之,为有司所纠。王氏诣曹③自告曰:“老病须酒,在家私酿,王所为也。”张氏曰:“姑老抱患,张主家事,姑不知酿,其罪在张。”主司疑其罪,不知所处。平原王陆丽以状奏,高宗义而赦之。
《魏书·列女传》卷九二
[注 释]
①乐部郎:乐部的郎官。乐部,官署名,掌教礼乐,始设于北周。郎:官名。帝王侍从官的通称。秦、汉时,属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无定员,出身或由任子,赀选,或由文学、技艺,为出仕的重要途径。②太安:为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公元455—459年)。患:有病。酝:酿酒。有司:有关部门。纠:督察。③诣曹:赴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