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景帝皇后汪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明景帝皇后汪氏》人物故事小传
汪氏(公元?—1506年),顺天(今北京市)人。景帝朱祁钰为郕王时嫁之为妃。英宗在“土木之变”中被俘后,景帝即位,遂册立汪氏为皇后。因在立储问题上汪氏与景帝意见相左,遂被废。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汪氏死,谥为贞惠安和景皇后。
〔正史〕
景帝废后汪氏,顺天①人。正统十年册为郕王妃。十四年②冬,王即皇帝位,册为皇后。后有贤德,尝念京师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无子。景泰三年③,妃杭氏生子见济,景帝欲立为太子,而废宪宗,后执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废后,立杭氏为皇后。七年,杭后崩,谥肃孝。英宗复位,削皇后号,毁所葬陵,而后仍称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议及后。李贤曰:“妃已幽废,况两女幼,尤可悯。”帝乃已。
宪宗复立为太子,雅知后不欲废立,事之甚恭。因为帝言,迁之外王府,得尽携宫中所有而出。与周太后相得甚欢,岁时入宫,叙家人礼。然性刚执。一日,英宗问太监刘桓曰:“记有玉玲珑系腰,今何在?”桓言当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后投诸井,对使者曰:“无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数片玉耶!”已,有言后出所携巨万计,英宗遣使检取之,遂立尽。正德元年④十二月薨,议祭葬礼。大学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⑤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谥曰贞惠安和景皇后。
《明史》卷一一三
〔注 释〕
①顺天:府名,治所在今北京市。②十四年:公元1449年。③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④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正德是明武宗朱厚照的年号。⑤葬以妃、祭以后:意谓按妃之礼安葬,以皇后之礼祭奠。
〔相关史料〕
(景泰三年)五月,甲午,废皇太子见深为沂王,立皇子见济为皇太子。
废皇后汪氏,立太子母杭氏为皇后。上之易太子也,独汪后不可,曰:“如监国之称何?”上不悦,后以太子杭氏生,请让位,从之。
清·夏燮:《明通鉴》卷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