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石孝女》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新昌石孝女》人物故事小传
石孝女,小时候父亲犯法被抓到京城监狱,和母亲依附在舅舅家相依为命。后来,父亲从狱中逃回到舅舅家,舅家人怕受牵连却杀了他。石孝女长大以后,得知了父亲被杀的经过很悲愤。后来因反抗许配给舅舅家族的男人而上吊自杀。
[正 史]
石孝女,新昌人。襁褓时,父潜坐①事籍没,系②京狱。母吴以漏籍获免,依兄弟为生。一日,父脱归,匿吴家。吴兄弟惧连坐,杀置大窖中,母不敢言。及女长,问母曰:“我无父族何也?”母告之故,女大悲愤。
永乐初,年十六,舅氏主婚配族子。女白③母曰:“杀我父者,吴也。奈何为父雠妇?”母曰:“事非我主,奈何?”女领④而不答。嫁之日,方礼宾⑤,女自经室中。母仰天哭曰:“吾女之死,不欲为雠人妇也。”号恸数日亦死。有司闻之,治⑥杀潜者罪。
《明史·列女传》
[注 释]
①坐:入罪,定罪。②系:拴,绑,引申为入狱。③白:下对上告诉,陈述。④领:领会。⑤礼宾:招待客人。⑥治:治理,引申为处理事情之意,在此为惩处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