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绪妻刘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陈公绪妻刘氏》人物故事小传
刘氏,海州朐山(今江苏灌云县)人,嫁给同村的陈公绪为妻。绍兴末年,金兵南下,陈公绪仓卒偕子逃走,而刘氏留在了娘家。夫妻分别长达25年之久,都不嫁娶,值其子成人,才使人历尽险阻,把母亲接到南方,而刘氏在北方独居的25年,竟靠编织萧草以度日。
〔正 史〕
刘氏,海州朐山①人,适同里陈公绪。绍兴末,金人犯山东,郡县震响,公绪倡义来归,偶刘归宁,仓卒不得与偕,惟挈其子庚以行,宋授以八品官,后累功至正使。刘留北方,音问②不通。或语之曰:“人言‘贵易交,富易妻’。今陈已贵,必他娶矣,盍改适?”曰:“吾知守吾志而已,皇③恤乎他?”公绪亦不他娶。子庚浸④长,辄思念涕泣,倾家赀,结任侠,奔走淮甸,险阻备尝。如是者十余年,遂得迎母以归。刘在北二十五年,尝纬萧⑤以自给。
《宋史·列女传》卷四六○
〔注 释〕
①海州朐山:海州,东魏武定七年(公元549年)以青、冀二侨州改名,治所在龙沮县(今江苏灌云县西南)。南宋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移治东海县,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治朐山县。②音问:书信,消息。③皇(kuang):通“况”。况且。《尚书大传·甫刑》:“君子之于人也,有其语也,无不听者,皇于听狱乎?”④浸:渐渐,逐渐。⑤纬萧:编织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