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宗皇后乌喇那拉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清高宗皇后乌喇那拉氏》人物故事小传

《清高宗皇后乌喇那拉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清高宗皇后乌喇那拉氏》人物故事小传

乌喇那位氏(公元1718-1766年),佐领那尔布之女。乾隆即位后,先后被进封为娴妃、贵妃、皇贵妃。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成为乾隆的第二位皇后。后来由于在随乾隆南巡途中“忤上旨”而剪发,引起乾隆不快,被令先行返回京师。翌年即去世。此后,乾隆不再册立皇后。

〔正 史〕

皇后,乌剌那位氏,佐领那尔布女。后事高宗潜邸,为侧室福晋。乾隆二年,封娴妃。十年,进贵妃。孝贤皇后崩,进皇贵妃,摄六宫事。十五年,册为皇后。三十年,从上南巡,至杭州,忤上旨,后剪发,上益不怿,令后先还京师。三十一年七月甲午崩,上方幸木兰,命丧仪视皇贵妃。自是,遂不复立皇后。子二:永璂、永璟;女一,殇。

四十三年,上东巡。有金从善者,上书,首及建储,次为立后。上因谕曰:“那拉氏本朕青宫时皇考所赐侧室福晋,孝贤皇后崩后,循序进皇贵妃。越三年,立为后。其后自获过愆,朕优容如故。国俗忌剪发,而竟悍然不顾,朕犹包含不行废斥。后以病薨,止令减其仪文,并未削其位号。朕处此仁至义尽,况自是不复继立皇后。从善乃欲朕下诏罪己,朕有何罪当自责乎?从善又请立后,朕春秋六十有八,岂有复册中宫之理?”下行在王大臣议从善罪,坐斩。

《清史稿》卷二一四

〔注 释〕

①十五年:公元1750年。②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③木兰:指位于热河的木兰围场,为清皇帝的围猎之地。④建储:建立储君,即择立皇太子。

〔相关史料〕

高宗继后那拉氏随侍孝圣后南巡,忽自剪发,失其常度,中途送还京师。满俗最忌剪发,高宗谕旨,谓本应废立,以其继位中宫,故优容之。越数年薨,命以皇贵妃礼治丧,不得祔庙。或谓后为民于杭州,误也。

徐珂:《清稗类抄·宫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