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慧信》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汤慧信》人物故事小传
汤慧信,上海人。通晓《孝经》、《列女传》。许配华亭人郑林。郑林死时,汤慧信25岁,留一女儿7岁,郑氏族图其房室,强迫她回娘家,以死相抗,使其终不可得。后来她把家财尽散于族人,始得安静,靠纺纱织布养家糊口。后来华亭发洪水,汤慧信拒绝被救,溺水殉夫。
[正 史]
汤慧信,上海人。通孝经、列女传,嫁华亭郑林。林卒,妇年二十五,一女七岁。郑族利①其居,迫使归家,妇曰:“我郑家妇,何归乎?”族知不可夺,贸②其居于巨室。妇泣曰:“我收夫骨于兹土,与同存亡,奈何弃之。”欲自尽,巨室义而去③之。妇寻自计曰:“族利我财耳。”乃出家资,尽畀④族人,躬绩纴⑤以给。
岁大水,居荒野沮洳⑥中。其女适人者,操舟来迎,不许。请暂憩舟中,亦不许,曰:“我守此六十年,因巨浸⑦以从汝父,所甘心焉,复何往!”母女方相牵未舍,水至,汤竟溺死。
《明史·列女传》
[注 释]
①利:认为……有利可图。②贸:卖,出售。③去:放弃。④畀(bi):意为给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⑤绩紝:绩,缉线,把麻搓成绳或线;紝,绕线;绩紝,泛指纺织。⑥沮洳(juru):沮,低湿地带;沮洳泛指低湿的地带。⑦浸:大水,湖泽,此处指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