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榛》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谢榛》人物故事小传
谢榛(公元1495—1575年)字茂秦,号四溟山人,明临清(今山东临清)人。终生未仕。漫游各地。为“后七子”之一。主张师法盛唐,强调真情、超悟、独创。其诗以律、绝见长。有《四溟集》、《四溟诗话》。
〔正 史〕
谢榛,字茂秦,临清人。眇一目。年十六,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已,折节读书,刻意为歌诗。西游彰德,为赵康王所宾礼。入京师,脱卢柟于狱。
李攀龙、王世贞辈结诗社,榛为长,攀龙次之。及攀龙名大炽,榛与论生平,颇相镌责①,攀龙遂贻书绝交。世贞辈右②攀龙,力相排挤,削其名于七子之列。然榛游道日广,秦、晋诸王争延致,大河南、北皆称谢榛先生。赵康王卒,榛乃归。
万历元年冬,复游彰德,王曾孙穆王亦宾礼之。酒阑乐止,命所爱贾姬独奏琵琶,则榛所制《竹枝词》也。榛方倾听,王命姬出拜,光华射人,藉地而坐,竟十章③。榛曰:“此山人里言耳,请更制,以备房中之奏。”诘朝上新词十四阕,姬悉按而谱之。明年元旦,便殿奏伎。酒止送客,即盛礼而归姬于榛。榛游燕、赵间,至大名,客请赋寿诗百章,成八十余首,投笔而逝。
当七子结社之始,尚论有唐诸家,各有所重。榛曰:“取李、杜十四家最胜者,熟读之以会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浩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诸人心师其言④,厥⑤后虽合力摈榛,其称诗指要,实自榛发也。
《明史·谢榛传》卷二八七
〔注 释〕
①镌责:诘责。②右:推崇。古以右为上。③竟十章:弹奏了10个乐章。竟,终。④心师其言:把他的话当作作诗的指南。师,师法。⑤厥:其。
〔相关史料〕
谢榛曰:“近体诵之行云流水,听之金声玉振,观之明霞散绮,讲之独茧抽丝。诗有造物,一句不工则一篇不纯,是造物不完也。”又曰:“七言绝句,盛唐诸公用韵最严。盛唐突然而起,以韵为主,意到辞工,不暇雕饰,或命意得句,以韵发端,混成无迹。宋人专重转合,刻意精炼,或难于起句,借用旁韵,牵强成章。”
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
余为比部郎,尝与蔡子木臬副、徐子与主事、吴明卿舍人、谢茂秦布衣饮。谢时再游京师,诗渐落,子木数侵之,已被酒,高歌其夔州诸咏,亦平平耳。甫①发歌,明卿辄鼾寝,鼾声与歌相低昂,歌竟,鼾亦止,为若初醒者,子木面色如土,虽予辈亦私过之。
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七
〔注 释〕
①甫: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