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朗》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寒朗》人物故事小传

《寒朗》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寒朗》人物故事小传

寒朗(公元26—109年),东汉初年官吏,汉明帝时以谒者代理侍御史,为了解救蒙冤者千余人的生命,不惜置官禄性命及家族性命于不顾,直接和汉明帝争辩。建初年间,被汉章帝拜为易县长,迁济阳县令。汉和帝永无年间,升为清河太守,一度坐法免官。安帝永初三年,太尉张禹举荐其为博士,未及出任,去世,时年84岁。

〔正史〕

寒朗,字伯奇,鲁国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大乱,弃之荆棘;数日兵解,母往视,犹尚气息,遂收养之。及长,好经学,博通书传,以尚书教授。举孝廉。

永平中,以谒者守侍御史,与三府掾属共考案楚狱颜忠、王平等,辞连及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郑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显宗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①,无敢以情恕者。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乃召朗入,问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郎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无事,何不早奏,狱竟而久系至今邪?”郎对曰:“臣虽考之无事,然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故未敢时上。”帝怒骂曰:“吏持两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国耳。”帝问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牾陛下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后平、忠死狱中,朗乃自系。会赦,免官。复举孝廉。

建初中,肃宗大会群臣,郎前谢恩,诏以郎纳忠先帝,拜为易长。岁余,迁济阳令,以母丧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东巡狩,过济阳,三老吏人上书陈朗前政治状。帝至梁,召见朗,诏三府为辟首,由是辟司徒府。永元中,再迁清河太守,坐法免。永初三年,太尉张禹荐朗为博士。徵诣公车,会卒,时年八十四。

《后汉书》卷七一

〔注 释〕

①率一切陷入:就全部逮捕入狱。

〔相关史料〕

范烨“论寒朗”

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溥哉。晏子一言,齐侯省刑。若锺离意之就柱请过,寒朗之廷争冤狱。笃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于忠诚,则不诡;本于谏诤,则绞切。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

明·郑贤《古今人物论》卷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