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活力对抗

直接活力对抗

按总的表现形式划分的一种活力对抗形式。谋略学意义上的直接活力对抗指对抗双方都明确地表现出消灭或击败对方,使之服从自己意志的目的。双方相向冲突、拼博,其对策、手段针锋相对。如拳师格斗,棋局争冠,球坛夺魁,两军拼杀等。这种对抗一般比较直观、明显,而且争斗比较激烈。在这种对抗中,双方考虑问题时间有限,虑谋、施谋以及应变要快。常常一局争斗立见分晓,没有多少回旋余地。直接活力对抗和间接活力对抗之间存在共容性,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