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四守论

七政四守论

论国家七项重大工作和四种典守。《司马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观点。司马穰苴认为国有七政:“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意即:一是任用贤人;二是先正已而后正人;三是修辞伐罪;四是尽量利用巧技;五是慎用火攻;六是多用水利;七是治兵有法。这七项重大政事作好了,国家就会强大起来。他还认为国家有四种典守:“荣、利、耻、死”。意即:荣誉,财货,羞辱,杀身。国家利用荣誉财货来赏善,利用羞辱杀身来罚恶。这种奖善惩恶的方法有利于治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