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思维修养
谋略主体自我修炼的一个重要内容。分类思维是指把思维对象按其属性的异同划分不同种类的逻辑思维方法。是在比较思维法基础上进行的。通常情况下是人们首先通过比较思维,揭示其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异同点,然后在思维中根据共同点把事物集合为较大的类(在逻辑中称为种概念),又根据差异点把事物集合中的大类再划分为较小的类(在逻辑中称为属概念)。一般地说,这种分类则是系统分类,于是按系统层次的特征,某一层次的概念,对上一个层次来说即为属概念了。这样分类结果,可以使我们从系统角度充分认识事物间的区别和联系。
谋略学家使用分类思维方法,要严格遵守分类的穷尽性原则和排它性原则。这样获得的科学分类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科学规律、预测科研方向,也有利于科学检索系统的建立。
分类思维可分为实用分类(或称选择分类),现象分类(或称人为分类),还有一种叫做本质分类(或称自然分类)。不管使用哪种分类,都必须注意到:一是每一种分类根据同一的标准进行,即根据思维对象本身的某种属性或关系来进行。二是分类要坚持按一定系统层次逐级进行。三是划分不等于分类,分类是划分的特殊形式。四是任何分类都是种类之间实际界限的某种粗糙化的结果,且又由于事物有亦此亦彼的现象,所以任何分类都是相对地,近似地反映着千变万化的客观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