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迹映物
料敌中的一种推断分析方法。由于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一定空间、时间内运动,总会留下一定的迹象。谋略主体通过分析对方自然留下的行动痕迹,就可以了解对方的虚实。侦察人员可以对照指纹找到作案的犯人,警犬可以根据作案者留下的气味找到罪犯,指挥员可据过去敌人行踪推断现在和将来行动。当然,不同的事物、不同的人会留下不同的迹象。谋略家可以从不同迹象认识不同的事物。这就需研究熟悉人和物。特别对一些不懂的事物,不好对付的斗争对手更应下功夫了解。在谋略对抗中,对方也可据“迹乃物之象”的道理,人为地造出一些假迹象来迷惑对方的判断。中国古代战争中,军事谋略家就用过“增灶法”和减灶法”来迷惑对方。对这种“示形”,可以通过反观而求的方法推知。这里关键是怎样推知迹象的真伪。实践经验告诉人们,既然迹象是对方有意无意留下印证,有不完整、不明显性,察迹就要见微知著,能透过微小迹象看出大问题。既然迹有时是一种偶然性的流露,聪明的谋略家就可以从偶然中把握对方行动轨迹。有行必有迹,行是迹的根据,迹是认识行的证据。有时细小的发现中可以映射出重大行动企图。迹或许是一条不完整的信息,有时则需要借机使用诱骗术,进一步扩大它,证实它。所以如何察迹也是很有学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