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难相逼

以难相逼

即“二难选择”。就是在与对方谈判中,提出两个方案供对方选择,事实上这两个方案都于对方不利而于自己有利。虽然还有第三方案选择的可能性,但在这种时候,对方的第一反映往往是选择第一方案或第二方案,而不再作其它考虑。当事人正是利用人的这种心理状态,将人的思想制约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使人产生二者必居其一,别无其它选择的错觉。如:某对夫妻于某餐厅用餐,即将餐毕时,服务员问:“餐后,本餐厅将有西瓜、牛奶供应,两位需要哪一种?”丈夫回答说:“就来一份西瓜吧。”后来又后悔不该要这盘西瓜,因为他们早已酒足饭饱了。正是因为省略了“饭后是否用些水果或饮料”的先提条件,才使用餐者不由自主地上了当。日本掘川直义先生曾做过这样的试验:先让被测者看过某张图片后,再用不同方式询问他图片的内容是什么,回答结果有着明显的差异。例如钟表所指时间是10点整,当问“钟表所指时刻是几点”,很多人能回答正确;但若问“钟表所指时刻是10点还是2点?”所得的正确答案却不多。说明在提出两种答案供人选择时,被试验人极易对自己的记忆失去信心,而选择错误答案。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小事还无关紧要,在涉及大事大非问题上,一定要冲破对方限定的界限,找到其它正确答案,否则一定要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