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兵论
论整军经武、明耻教战。《 吴子兵法 》第三篇讨论的主题。一、用兵之道的先决条件是明确四轻、二重、一信。四轻,即地形利于马,马利于车,车利于人,人利于战。二重,即对勇敢杀敌的重赏,怯懦后退丧师的重罚。一信,即把握诚信原则,做到赏不避贱,罚不避贵,言出必行,绝不欺骗。二、以治为胜,兵不在众,即兵事以治理的实效为最重要,兵不在多而在精。三、一般行军的原则是不违反应进应止的劳逸调节,不要失掉饮食上解决饥渴适宜的分寸,不要用尽人马的气力。四、必死则生,幸生则死。使部队抱定必死的决心而与敌人拼命博斗的,反能使敌畏我,就能保住生命;如果存在侥幸偷生苟免一死的想法,反而会手忙脚乱举措失宜,产生畏敌思想,就会被敌杀死。五、用兵之法,教戒为先。只有使部队训练有素才能打胜仗。此外,吴起认为要整军经武,还应搞清教战之令、三军进止之道以及保养马匹的方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