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论

重刑论

谋略对抗中,作为将帅应当懂得利用手段和技巧使部队服从命令。诸葛亮在《将苑》中指出:“吴起曰:鼓鼙金铎,所以威耳,旌帜,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以声,不可不清;目威以容,不可不明;心威以刑,不可不严。三者不立,士可怠也。故曰,将之所麾,莫不心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矣。”意即:过去吴起曾说过:要让军队服从命令必须利用一些手段和技巧,如用鼓和锣刺激士兵的耳朵,用旗帜提醒士兵的眼睛,以及用禁令和刑罚来激励士兵的心志。如刺激耳朵必须使用清脆响亮的声音,如要提高眼睛的注意力,必须要用鲜艳的旗帜;如果抑制士兵必须使用严格的刑罚。此三者要能明确地指示士兵才不会动摇意志。因此,又说:将帅所指示的,士兵一定遵照运行;将帅所下达的进攻命令,士兵一定会不怕死,去进攻敌人。能否利用各种手段和技巧驾驭部队是将帅必备的素质。不仅军队中的将帅如此,其他方面的谋略主体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