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令论

威令论

谋略对抗中,将帅应当懂得军法森严,贯彻军法的重要性。诸葛亮在《将苑》中指出:“夫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身敛息,重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若乃上无刑罚,下无礼义,虽贵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桀、纣之类也。夫以匹夫之刑令以赏罚,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孙武,穰苴之类也。故令不可轻,势不可通。”意即:将帅以一个人的力量管理百万大军,而且使得所有的部下都能立正屏息听从命令,不敢有任何违抗,除了将帅本身的威严以外,最重要的是军法森严。相反,如果将帅没有权威不能制定刑罚,那就使部下纪律混乱,毫无礼义规范可言,这时候你虽然拥有天下,财富可抵四海,但仍然逃不脱灭亡的命运。例如,夏桀和商纣就是一面镜子。所以,将帅掌握兵权之后,一定要制定法令和信赏必罚的章程,在待人处事方面更要注重恩威并施。这样,部下就不敢藐视命令。例如,孙武和穰苴就是一个很好的表率。总之,作为将帅,不能轻视军令,也不能违背军情,一切要遵循既定的军法切实执行。根据这一道理,将帅必须切实搞清军法对战争的保证作用。这一思想原则也适用于其他领域谋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