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责掩错

以责掩错

用超过对方所期望的程度,向对方道歉自责,掩饰自己错误的技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犯了错误后,应及时、主动的承认错误,求得别人谅解。人接受了比自己预期更大的道歉时,其愤怒和信任感就会立即消除,取而代之的是信赖感和亲密感。日本一位教授买了松下公司的电器产品,买后便发生了故障,这位教授因为买了不合格的产品,十分愤怒。听到这个情况后,松下公司派出负责人主动登门拜访,向他及时解释原因并诚心诚意帮他修理机器。不仅平息了教授的怒气,还赢得了他对公司的好感,向另一所大学推销松下产品,使公司又增加了新的客户。由此可见,如果你的自责超过了对方所预期的要求程度,对方就会产生一种欠人情债的感受,消除不信任感。不能否认,有些人常常利用人的这种心理,故意小题大做,用承认小过失的方式,开脱自己。譬如:有些人在公司里犯了点芝麻小事,便立刻呈请辞职,其实内心根本就没有辞职的要求,而且他也早就知道上司根本不会解雇他。上司收到他的辞职申请后,立即来安慰他说:“你切勿为了这种小事而感到内疚。”这样,这种人不仅没有被解雇,反而得到了上司的信任,被冠上“有责任感”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