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为不可胜
谋略家造势定策的一条重要思想原则。即在保证自己利益不会丧失的基础上,去争取更多的利益;在确保自己不会失败的前提下,去寻求机会,战胜敌人。最早提出这个思想原则的是中国古代著名谋略家孙武,他在《孙子》一书中指出:“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中国明朝军事谋略著作《投笔肤谈》论述这一原则时指出“用兵之道,难保其必胜,而可保其不败。不立于不败之地,而欲求以胜人者,此侥幸之道也,而非得算之多也。”
一般地说,坚持这条原则,从决策思考和应敌的全过程来看,应把握住四点:一是要瞻前顾后,多角度看问题,切忌只顾一头。如在正面进攻时,防止敌对自己的偷袭;在前进时,要考虑到撤退,等等。二是思想上常备不懈。要居安思危,“敌大勿畏,敌小勿欺”。三是考虑问题要周全,乘敌之隙,亦应自备。这是因为对抗双方始终保持着欺骗可能,又时时寻求着乘取对方的机会。四是对前景应有多种预见,在有把握必胜时,更不可忽视偶然。在多变的环境中,最危险的是对发展只有一种估计、一种主意、一个行动方案。总之,谋略家的眼光应投向未来,而在认识未来时,既要看到主要发展趋向,又丝毫不能忽视那些意外因素对发展趋势可能产生的影响。通向未来的路并非一条,变化的客观前景要比主观上描绘的前景丰富得多。
参看“定家之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