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

于谦

明代政治军事谋略人物。青年时期非常赞叹文天祥的爱国精神,胸怀报国之志。永乐十九年(1421)于谦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后奉命巡按陕西时,上书朝廷,弹劾山西、陕西的边镇军官随意扰民,破坏了边防前线的安定。皇帝派人去调查,逮捕法办了一些违法军官。从这时起他就注意到加强边防的重要性,后来向皇帝建议设立宣府、大同的专任巡抚,以全力筹划当地的边防。由于他刚直不阿,得罪了太监王振等朝中权贵。正统十一年(1446),受诬陷坐了三个月的牢,后在山西和河南官民的请求下,官复原职。正统十三年(1448),由于瓦剌的不断南扰,于谦被召入京师,任命为兵部左侍郎,直接负责边防。“土木之变”后,群臣自发惩治了王振余党,郕王见形势混乱,想借机逃避。于谦则劝他明确宣布:“马顺等罪当死,其他人不再论处!”这样才把混乱局面安定下来。在这一事件中,处理得法,既达到了处决王振余党,平息民愤的目的,又争取到了王郕的支持,得到了一批官吏的支持和赞赏,表现出过人的政治谋略。在北京保卫战中,表现卓越的军事才能,坚决主战。未等瓦刺军站稳脚跟,便派兵袭其前锋,斩数百人。首战获胜,士气大振。接着,又派人夜袭瓦剌军营,也取得小胜。双方决战开始,采用诱敌深入之策,先用骑兵诱敌入埋伏圈内,然后用炮火铳攻击敌骑兵,敌死伤无数,被迫撤退,明军乘胜追击,数战数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