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易

陶易

字经初,号悔轩。文登人。陶易4岁出继给叔叔陶申士为子,叔父早亡,家境贫寒,易自小由嗣母抚育调教,靠嗣母辛勤纺织维持生活。易自幼刻苦学习,常彻夜诵读,其读书声和嗣母的纺织声响在一起,相互激励。清乾隆九年 (1744) 考取优贡生,肄业于国子监。乾隆十四年 (1749) 考取八旗教习官。乾隆十七年 (1752) 中举人。

乾隆十九年 (1754) 以知县职派往湖南试用,历任桃源、浏阳、益阳、衡阳等县知县。乾隆二十八年 (1763)调任衡阳知府,恤老贫、矜孤寡、抑豪强。在任6年,处理了全部积压案件,原有诸多不轨者皆收敛。该县原崇尚奢靡之风,陶易则劝民节俭,出示晓喻,恺切周挚,民皆为之动色相戒。他躬身走访名士,共谋兴利除弊,历任各县,城池、庙宇、考棚、书院凡废坠者无不修举。后上官有保举堪胜知府之命,楚抚乔疏荐4人,陶易在4人之列。特授山西平定直隶州,衡阳感陶易之德,为立去思碑以记善政。

易任平定知州时,州驻地土厚水深,井泉甚少,土城建置山巅,而城内只一口井,居民苦之。陶易创立嘉山书院,谋于城东偏隙地凿井,时城内绅民官吏皆有难色,易独锐意为之。不数丈,忽泉水涌出,甘冽异常,士民以为神助,命其名曰“陶公井” 。后建亭于旁,学使吴岩刻诗记其事。

乾隆三十四年(1769) ,陶易迁江苏淮安府知府,正值河水泛滥,陶易详细察看灾情,奏请赈济灾民,赈抚兼使,民颂其德,升广东惠潮嘉道。保举留守江安等处督粮道,擢江宁布政使,代理织造,管新龙江关税务。乾隆四十五年 (1780) ,同乡文人郭文大编修 《威海卫志》 脱稿,陶易为其作序刊印。辽东人李锴著 《尚史》70卷,无力刻印,陶易守淮安时为捐千金刻以行世,并奏入 《四库》 。陶易任内凡有案讼,诚恐牵连无辜。衡阳任内,该邑某人到广西提督衙门投书抨击朝廷,乾隆帝饬令广东湖南两省巡抚驻衡阳查办,一时人心惶惶。陶易秉公办案,只取“疯病人”正法,宣布家属无罪,免除株连,乡绅士民心悦诚服,为立去思碑。乾隆三十六年 (1771) 任淮安时,淮关监督署被盗,乾隆皇帝严饬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查办,拟将附近居民全部逮捕刑讯。陶易诚恐百姓遭冤,极力加以阻止,后来果然在别处逮捕到真正盗窃的人,因此名声大扬。乾隆四十一年 (1776) ,陶易升任江苏布政使。乾隆四十三年(1778) 夏,东台县文人蔡家树,到布政使衙门告发同乡已故举人徐述夔所著 《一桂楼诗集》 中有抨击朝廷之语。诗中有 《诵芍药》 ,云: “夺朱非正色,异种却称王”之句,陶易怕此案株连无辜,对蔡家树说: 徐述夔已故多年,他原本的意思也不一定就是扶明灭清,今天您告发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案成将株连无辜,对您又有什么好处呢?陶易置而不问,未予审理。蔡家树怀恨在心,又赴学政衙门告发,学政为诸成刘墉,上报朝廷,徐述夔家满门抄斩,陶易被捕,押送京城革职论斩。陶易极度悲愤,途中病发,至京十日而卒于狱。归葬威海钦村。

陶易事嗣母极孝,嗣母吕氏,教养兼备,夜烧松脂以照读,半夜为其煨芋烤薯充饥,遂使易成名,未及供养以卒。陶易任内,遍征著名诗人做诗诵其事迹以传之。陶易将文登毕氏妇吃李子生龙一传说,告知江南才子袁枚记入所著 《子不语》 中,后改名 《新齐谐》 ,刻印多种版本,海内广为流传。陶易勤于著述,有《筠爱堂文稿》 《惜阴草》 《游雍随笔》 《平定杂诗》 《平志备采》等。陶易之子孙多为官,以文学相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