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承昭
字曼年,号香南。文城人。出身世代仕宦之家。曾祖父毕宿庚,乾隆丙辰恩科经魁[1],任直隶清河县知县; 祖父毕所密,乾隆甲午科举人,官至护理[2]陕西按察使司; 父毕以恒,任两淮新兴场盐大使,历署草堰场、丰利场大使。承昭自幼随父在扬州读书,道光十七年 (1837) 拔贡,授浙江桐庐知县,历任7县,皆有政声,后升任定海同知,代理宁波知府。当时鄞县因税赋加耗过重,激起民变,民众数千人据石山同官府对抗,浙江巡抚发兵剿之,民众败而进山。承昭居官素以民生为重,单骑驰往,晓以信义,陈说利害,民众遂悉数解散,承昭因功升任宁绍台道。任内关心民众疾苦,县内无冤狱,人称“毕青天” 。后升任安徽按察使、浙江布政使。咸丰四年 (1854) ,改任安徽布政使,兼署巡抚。咸丰八年 (1858) 调任广东布政使,署巡抚。
咸丰帝给毕承昭母亲的封诰
承昭性耿直,不畏权贵,为政宽和,择人、交友、选士注重人品德行。道光二十七年(1847),菏泽进士马新贻于咸丰初年被授合肥知县,时毕承昭在安徽政声卓著,闻于京师,马新贻与合肥李鸿章为同榜进士,遂约李持帖拜毕承昭为业师,自称门生,但毕承昭鄙李鸿章之为人,只收马新贻为门生。清同治元年(1862)秋,承昭卒于家,时年50岁。长子毕世模,字伯范,四品衔金华府水利通判。次子毕世椿,四品衔候补同知。三子毕世植,候选两淮盐大使,其后世居文城文山村、峰西村。
【注释】
[1] 经魁: 明代科举有以五经取士,每经各取1名为首,名为经魁。乡试中每科必于五经中各中一经,列为前五名,清代习惯上亦沿称前五名为五经魁,或五魁。
[2] 护理: 清制,省级长官出缺,未能及时派员接替,即以次级官暂代其职务,称为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