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先
字士元,号后如。文登人。明万历十七年 (1589)进士。明弘治三年进士刘瑜之孙。启先性格耿直,天性孝友,聪明豁达,过目成诵。明隆庆四年 (1570) 乡试中举,时正而立之年。不久其母病故,启先哀毁骨立,言不露齿三年。其弟刘启运、刘启明皆早亡,所遗子女,启先均抚如己出。家居读书,设馆教授生徒。明万历十七年 (1589) ,岁在己丑,天下大比,启先第五次参加礼部会试,刘启先名列三甲第一百四十三名进士。文登人宋廷训列二甲第三十七名进士。明朝二百九十余年,文登一榜考中两名进士,是为第二次。第一次是明弘治三年 (1490) ,丛兰与刘启先之祖父刘瑜同登进士榜。
刘启先中进士后,经吏部考核授行人司行人[1]。不久即奉命册封赵府。在执行公务中,赵府及其亲属等都有礼相送,启先丝毫不为私利所动,一概谢绝,其秉公办事,不谋私利的品格广受赞誉。不久便升任南京户部主事,督税水西门,年赋税盈余过万两,均悉数上解部库。礼部尚书陈于陛疏请奉旨记录。被同事之官妒忌,启先被降为陈州州同[2]。刘启先单骑上任。又改邓州知州。上任不久即为邓州申减额外加征的粮食五千余石,免历年拖欠粮七千余石,决疑狱三十余人。此举广受百姓称赞,却得罪不少同僚。刘启先再次降职,被谪淮运通判[3],后转任怀庆府同知。怀庆旧有水利工程,刘启先上任后亲为履勘疏壅通塞,周边六个州县均受其益。又奉委到河南办理赈灾。一路上自带干粮,骑着毛驴,不烦驿站迎送,仗义救助孤儿。其间先后赈济灾民一万二千余人,上奏免去灾区洛阳等地欠粮银三千有零。后升任江西司郎中,出守江西瑞州府知府,诰受奉政大夫,例晋朝议大夫。不久即告归故里。明万历四十四年 (1616) 文登大饥荒,刘启先拿出积谷开设粥场,煮粥赈饥,又置买义田三百余亩,用于赡养族人,并捐金助葬。明天启三年 (1623) 卒于家,享年八十有二。刘启先原配邵家山王氏,诰赠宜人,例晋恭人,生三子: 颐恬、颐存、颐恒。颐恒,字现六,由例贡任天启年间鸿胪寺序班。侧室曲氏生四子。毕氏生一子六女。次女适遵义府知府常三锡。三女适庠生丛思宏,其子为乙未年进士句容县知县丛大为。
刘启先著有 《春秋说约》 《蛩音陋室稿》 《新元集》等。今多散失。
【注释】
[1] 行人: 官名。汉代大鸿胪属官有行人,后改称太行令。明代设行人司,有行人之官,掌传旨、册封之事。
[2] 州同: 官名。知州的佐官。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管河诸职。
[3] 通判: 官名。明、清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