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简政,推行法制,赏罚严明的治国思想
诸葛亮以执法严明而著称,他善于掌握赏罚,执法如山,宽严相济,赏不遗仇,罚不避亲,教罚相辅,很善于维护法制的威严和领导者的威信。
1.精兵简政,抓住大略。
他说:“故治国者,园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第275页)他强调治理国家,必须有正确的战略原则,并有贯彻的具体方针政策。有关国家的重大问题,必须从大事抓起,从上面抓起,从自身抓起。他说:“理大则小行,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此乃治国之道也。”(第275页)
诸葛亮提出:“治乱之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夫绵绵不绝,必生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第275页)这在一千多年前是何等深刻的见解。治乱政必须减少冗员,撤销合并不必要的官职机构,去掉华而不实,使之符合实际,不然,办事互相牵制推诿、扯皮,乱结必生,效率低下,助长腐败,贻误大事,小问题不解决,可能酿成大祸。
2.建立法制,依法治国
诸葛亮入蜀后,即着手研究制定各项法律政策制度。没有法制就没有善恶是非,就不能引导人们步入正道,就没有领导权威,他说:“夫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肩敛息,重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若上无刑罚,下无礼义,虽贵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第360页)领导者首先必须遵守法制,严格执法,他说:“夫释己教人,是谓逆政。”就是说,领导者放纵自己,说一套,行另一套,这就是“逆政”,就会败坏政风,法制也不能执行,就会走向反面,甚至倾覆政权。
3.赏必信,罚必行,赏不逾时,罚不择贵的赏罚艺术
诸葛亮认为喜怒无常滥赏乱罚会导致灭亡。他说“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于无功者离,罚加无罪者怨,喜怒不当者灭。”(第269页)他认为赏罚必须公正公平,“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 “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第269~270页)。赏不仅是对有功人员的酬答,也是为了激励他人、树立榜样,以调动更多的人的积极性。罚一方面是惩罚罪过,制止邪恶,伸张正义;另一方面也是警诫人们不可重蹈覆辙。因此,赏罚必须谨慎,公正严明。
“赏善不避怨仇,诛罚不避亲戚”(第270页), “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第273页)。领导者在赏罚问题上,切不可感情用事。诸葛亮统兵治政,重视信用。公元231年,他统兵北伐,与三十万曹军相峙于祁山,按规定当时正好有大批蜀军要轮休回乡,有人建议推迟轮换,他说:“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第195页)故下令按期轮换,士兵十分感动,士气大振,从而取得重大胜利。
赏罚艺术的另一重要原则是“赏不逾时”,奖励必须及时,如果时过境迁,再去奖励,就失去了奖励的意义和作用。奖励要注意基层的普通群众,只要他们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就应“小善必录,小功必赏”(第352页)。总之,掌握赏罚艺术是调动积极性,激励先进,惩罚邪恶,树立正气,实现领导目标的重要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