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四行二局
中华民国时期由国民党政府直接经营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的通称。它们均是官僚资本银行、当时金融垄断势力的代表。中央银行成立于1928年11月,总行设在上海,开业资本2000万元,宋子文、孔祥熙先后担任第一、二任总裁,具有发行纸币、经理和发行铸币、经理国库、募集公债等特权。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是经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批准在原上海大清银行旧址改设而成的,1912年8月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在北京另设中国银行,上海的机构遂改为分行,1928年国民党政府强行增加500万元官股,并改为专营国际汇兑的特许银行,总管理处由北京迁至上海,张嘉璈任总经理,宋子文任董事长。交通银行1908年由清朝邮传部设立,掌管全国轮船、铁路、邮政、电信四政特权,北洋政府时期改组为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官股增至2000股。中国农民银行成立于1935年,是在1933年设立的原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成立的,最初是为筹集“剿共”经费而设,1942年独家经营农业贷款业务,蒋介石、陈果夫先后(兼)任董事长。中央信托局成立于1935年,名义上经营保险、储蓄和信托业务,实际上办理军火进口业务。邮政储金汇业局1930年在邮政总局储金和汇兑业务基础上设立,主要业务是吸收民间小额储蓄和居民汇兑。1939年10月,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家银行在重庆成立四行联合办事处总处,蒋介石任理事会主席,所辖业务实际上也包括了中信、邮汇二局。其基本职能是对内协调四行之间的关系,对外加强垄断,决定金融方面的重大方针和措施。以中央银行为首的四行二局官僚资本银行垄断了货币发行及外汇资金,它们扶持官僚资本企业,为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改组为外汇专业银行和监督公私合营企业财务的专业银行,其它则一律终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