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古代市镇经济

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古代市镇经济

中国宋代以后的封建社会中的市镇经济形态。市和镇原来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市主要是交易的场所,后成为城的附属物,有城必有市。镇原来指驻军地点,但驻军处常有商贩云集,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墟集、草市的数量和规模均愈来愈大。至宋代,“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大禁或兼酒税之事”(《宋史·职官志》)。到明代,正式称“商贾所集谓之镇”(《姑苏志》),“人烟凑集之处谓之市镇”(《吴江县志》),市镇正式成为县以下的一级建制,隶属于县。因此,市镇一般由交通要道的墟集、草市转化而来,或由驻军处人烟聚集而成。明清时期是市镇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尤以江南为盛,并出现专业化的趋向。据清乾隆《嘉定县志》记载:“布商盛于南翔,花商盛于罗店。至新泾镇凉鞋,安亭、黄渡镇蓝靛,亦为商贾所集。”当时,市镇不仅数量多,且规模也越来越大。例如清代“四大镇”景德镇(原名新平镇)、朱仙镇、佛山镇、汉口镇均发展成为全国著名的商业城市或手工业城市。特别是汉口镇,居民达3.7万户,号称“九省通衢”;景德镇也是窑灶林立,“烟火逾十万家”,成为全国最大的瓷器产地。市镇的兴起,成为城市和乡村的中介,同时形成了城市、市镇、墟集三个层次的商品流通网络,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