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理财思想
中国古代历代思想家及典籍中关于管理国家财政经济的理论和原则。先秦时期,中国已出现许多重要的理财观点和原则,并提出了“冢宰制国用,必干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判国用。……量入以为出”(《礼记·王制》)的财政总原则。同时,也出现了“藏富于民”,“国富民贫”这两种对立的理财见解,前者指在人民富足的基础上充实封建国家财政,后指不惜使人民贫穷以充裕封建国家财政。汉初的理财思想,主要是坚持中央财政权力的统一与集中,以巩固统一的封建地主政权。这一时期,先后制定并推行了盐铁官营、酒类专卖等重要财经政策和措施,创立了均输和平准、常平仓制度等重要理财措施。到了唐代,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劳役负担开始转变为实物或货币缴纳,雇佣劳动代替了强迫劳役,盐法改革上也允许私商自由经营,从而理财思想也出现了重大转折。直到宋以后,国家专卖和经济干涉政策倾向日益削弱,如盐、茶、酒等由官府专卖或控制逐渐变为招商承办或让私商自由经营,由国家收取捐税或凭证费;封建国家在财政措施中广泛采用雇佣形式,等等。由此,表现出理财思想发生了显著而突出的发展和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