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法家

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法家

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把其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渊源可上溯至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前期法家先后以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为著名代表。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成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法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张强化君主专制,以严刑峻法治民,奖励耕战,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表现了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的政治路线,为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汉武帝独尊儒学后,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消失,但其学说的某些成分被尊为“正统”的儒家和各派势力所吸收、利用,继续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但是,法家思想对以后的一些唯物主义者和进步思想家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