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社会伦理文化·家庭关系
中国古代重要的社会伦理关系之一。意指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包括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婆媳关系、兄弟关系、长幼关系等。家庭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并受一定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所规定,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中国古代的家庭关系是建立在家长制的基础上的,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听从家长的支配和安排。各成员间有严格的等级界限,要求做到“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兄友弟恭”、“长幼有序”、“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等。女子在家庭中是歧视的对象,要求其“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并遵守“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古人很重视处理好家庭关系,因为家庭关系与社会关系是同构的,家庭关系只不过是缩小了的社会关系,因此认为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就必能处理好天下一切关系。能“齐家”就可“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