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戏剧文化·二度创作与导演

中华传统文化·戏剧文化·二度创作与导演

一种将文学剧本所描绘的人物、事件具体地表现在舞台上的创造性活动。就戏剧艺术来说,一个剧本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整个戏剧艺术创造的终结。只有通过舞台艺术的再创造,文学剧本所提供的一切才能得到最后的实现。戏剧家、戏剧导演、戏剧演员都必须为观众服务。导演的工作便是将文学剧本所提供的一切尽可能转为具体可感的舞台形象,他要深入钻研原作,把握剧作的情节、人物、意义以及剧作者的态度,帮助演员掌握戏的思想内容、理解剧本的内在发展线索、把握住人物形象的内在精神、体察到剧作者寄托在形象中的感情内涵,这样,通过导演的劳动,演员才能在舞台上通过自己的演唱而创造出活生生的形象。清代李渔的《闲情偶寄·演习部》是中国古代有关戏曲导演的最好论述。中国现、当代,戏曲导演阿甲、话剧导演焦菊隐为中国戏剧导演这一领域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