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义利思想

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义利思想

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人们求利活动与道德规范之间互相关系的理论。“义”指人们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利”主要指人们谋取物质的利益,也泛指各种利益。义利思想最早出现于西周春秋时期。当时,随着科学知识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支配人们社会生活的天道观开始动摇,义利观念做为一种新的适应统治阶级要求的伦理规范同时出现。《国语·晋语一》中有“义以生利”,《左传·昭公十年》中有“义,利之本也”的记载,都是这种新观念的具体反映。义利观念实质上是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它要求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利益,暂时的、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这种义利观念为儒家学派所继承,并发展成为中国古代重要经济思想之一的义利思想。儒家的代表人物孔丘承认求利之心人人皆有,但认为对求利活动必须以“义”制约,反对违义求利,并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给了义利思想以道德及阶级对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