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不道
封建法律规定的10种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指杀死一家三个无死罪的人、支解被害者的尸体、培殖毒虫或配制毒品害人、用邪恶的法术企图令人因疾苦而死亡的犯罪。唐律规定: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造畜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及里正知而不纠者,皆流三千里。造畜者虽遇赦,连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明清法律规定更严:凡杀一家人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家属,妻子流二千里,从犯斩。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家属,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斩。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亦斩。妻子流二千里。从犯杖一百,流三千里。里长知而不举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凡造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者斩,造意者财产入官,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若里长知而不举者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