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外交文化·《辛丑条约》
1900年8月八国联军攻占北京,1900年12月24日俄、英、德、法、美、日、意、奥八国,加上荷、比、西共11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与11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赔款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中国人不准居住;拆毁大沽炮台及京师至海通道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在北京等十二个重要地区;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清政府承认纵信义和团的错误,惩办“首祸”诸臣等等。这个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扩大和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表明清政府已沦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