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颁布的一部重要法规。1853年经洪秀全批准颁布施行。这部法规具有建国纲领的性质,它规划了理想的天国蓝图,是太平天国革命战争经验的总结,又是太平天国立法活动的准则和改革土地制度的重要法令。它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权,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这个纲领要求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一切私有制,绝对平分一切财富,显然带有空想性质,是不可能实现的。《天朝田亩制度》废除了封建的买卖婚姻,提倡一夫一妻制,规定了县以下的行政制度,以及各级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确立了司法机关体系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