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大明会典》
明代行政法典。仿照《唐六典》的体例而编纂的。它以文武职官衙门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与事例,这些职掌分见于历代律令典籍,事例也是损益历代条例而成。文职衙门首列宗人府,以下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各院、科、寺、府、监、司等;武职衙门首列中军都督府,以下是各府、卫。由于《明会典》汇集了明代官修的《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明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等律令典章的内容,具有法规大全的性质,因而颁布实施《明会典》,对调节国家机构的运行,起了一定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清朝也以“会典”为名,多次编修行政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