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戳
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对死刑罪犯刑辱示众。《国语·晋语》“杀其生者而戮其死者”注:“陈尸为戮,就是杀死犯人而后将其尸体示众。《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翏(戮)者可(何)如?生翏(戮),之已乃斩之谓殹(也)。”这是对犯人的刑辱示众之后斩杀。另外封建社会中还有戮尸的刑罚,即对未及行刑已死的重罪犯实行戮尸,明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年)定有《戮尸条例》,规定谋杀祖父母、父母者戮尸,清代法律规定戮尸的范围更广,凡杀死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均戮尸。其后更推广至强盗案件,凡斩、枭首罪犯死在监狱中的,都有戮尸,清末才废除了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