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南京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于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在南京与英国签订,也称《江宁条约》。条约共十三款,主要是:中国向英国赔款二千一百万银元;割让香港;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抽收进出口货的税率由中英共同议定,不得随意更改,等等。接着,美国、法国又迫使清政府分别签订了《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从此终于用武力敲开了中国的大门,使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