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语言文化·部首

中华传统文化·语言文化·部首

具有字形用以归类的偏旁,是字书中各部的首字。采用部首给汉字归类,始于东汉许慎(约58—约147)的《说文解字》。它把9353个字归属为540个部首,明代梅膺祚(生卒年不详)的《字汇》合并为214部。《康熙字典》等辞书的部首基本上从造字法着眼,一般把同一形旁的字归为一部,包括变形部首在内。如“人”部包括“亻”,“刀”部包括“刂”。作部首的汉字偏旁,大都具有表意的作用,如“山”部的“岛”、“岗”、“峰”、“崇”等字,字义均与“山”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