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文化·副教授

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文化·副教授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之一。是高校教师职称序列的第二等级,与第一等级的正教授均为高级职称,需由讲师晋升。其条件是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对本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进行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就或有较丰富的著述;需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其职责是担任1—2门课程的讲授,指导助教工作,从事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