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科
即“事条”、“科条”。是具体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刑事条文。《后汉书·桓谭传》注:“科谓事条”。科,原有依法论罪科刑的意思。汉代的科,是一种新的法律形式,补律令之不足。据《晋书·刑法志》载,汉科有《持质科》、《登闻道辞》、《考事报谳》、《擅作修舍》等。汉兴以来,科的数量种类繁多,所谓“宪令稍增,科条无限。”
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科
即“事条”、“科条”。是具体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刑事条文。《后汉书·桓谭传》注:“科谓事条”。科,原有依法论罪科刑的意思。汉代的科,是一种新的法律形式,补律令之不足。据《晋书·刑法志》载,汉科有《持质科》、《登闻道辞》、《考事报谳》、《擅作修舍》等。汉兴以来,科的数量种类繁多,所谓“宪令稍增,科条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