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牒学·谱牒学的形成和发展·宋元明清时期的谱学
宋代以后的谱牒学发生的变化,正如清人钱大昕所说:“五季之乱,谱牒散失,至宋而私谱盛行,朝廷不复过而问焉” (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郡望》),亦即官府主持修谱之事已不多见,而以一家一族修纂“私家之谱”为主。宋代族谱,以欧阳修、苏洵两家最有影响。苏洵《嘉祐集》载有《谱例》、《苏氏族谱》、《族谱后录》、《大宗谱法》、《苏氏族谱亭记》等篇,论述了谱学的起源、发展与衰落,从理论上提出了族谱的编修方法。欧、苏家谱体例重在图表的创新,都属五世则迁的小宗谱法。每图只谱五世,即上自高祖,下至玄孙。五世以后,格尽另起。格式上,欧体是横行的,每图五栏;苏体是上下直行的,每图列五世。后人多以欧、苏谱例为法式编纂族谱。
宋代的其他一些学者也很重视谱牒。王尧臣《崇文总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都设有谱牒类。郑樵撰《通志》,首著《氏族略》,对谱牒之学颇有创见。他还在《通志·艺文略》中,将史部分为十三类,谱系为其中之一;又把谱系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六种,共著录了一百七十部,二千四百多卷。从而对谱牒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整理和编目,对后世著录谱牒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宋代,还产生了一种新的谱牒体裁——年谱,是按年月专门记载某一个人生平事迹的谱籍。被写的人物即为谱主,他们大多为著名的政治家或学者。流传至今的较早的年谱有吕大防《杜甫年谱》、《韩吏部文公集年谱》等。年谱的出现,为谱牒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同时它还具有相当的史学价值。此后,编制年谱之风日盛,尤其以清朝乾嘉时代最为突出。
元代的家谱同宋代一样,仍以敬宗收族为目的。从大量保存于元人文集中的谱序可以窥见当时家谱的一些情况,在体例上变化不大,在内容上虽在生卒、继承、劝诫方面体现了一定的伦理和宗法要求,但远不如后世的族谱那样严格讲求宗法和伦理,这同元代族谱与政治的关系密切有关。
到了明代,修立家谱的宗旨已演变为以强调“三纲五常”的伦理为主。欧、苏体例得到突破性的发展,记事范围扩大,而且大量出现把分布于各地的同族各宗支统贯于一谱的宗谱,即统宗世谱。如弘治十四年(1501)编修的《新安黄氏统谱》记载了新安支出的二十五个支派谱系。此外,明代家谱功能的强化还体现在族权的形成。明代较著名的谱学家有方孝孺、吴沈、解缙、李日华、凌迪知等。吴沈于洪武初年任翰林院编修,曾奉旨撰《千家姓》。李日华撰有《姓氏谱纂》七卷,凌迪知撰《历代帝王姓氏统谱》六卷、《姓氏博考》十四卷、《万姓统谱》一百四十卷。
清朝开国后,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造成社会学术风气大变,谱学在学术发展上的地位受到影响。政府曾一度下令删改家谱之僭妄字句,以致官修《四库全书》和清遗老赵尔巽主修《清史稿》,均不在史部下明立谱系一门。尽管如此,民间修谱之风仍很浓厚,这从现存的大量清代谱牒可以得到证明。同时,一些学者对谱学也颇有研究。
为了坚持修谱,一些大姓名族制订了修谱条规。如乾隆甲子年(1174),曲阜孔氏所订修谱条规达三十四条,规定家谱六十年一大修,三十年一小修;修谱时,要开馆,祭祀祖先,颁发格册;严防假冒,如有干名犯义者不得滥入谱牒等等。同时,还颁布了《修谱榜示》、《修谱凡例》等。
清代学者重视史学与谱学的关系,作为谱牒组成部分的“表”,得到很大发展。学者们重视史表的作用,将二十四史中无表者一一补齐,对前人所作之表进行校正、考释。并扩大了表的范围,可表人、表事、表时、表地。著名史学家章学诚论述史表的作用时认为:“人表者,《春秋》谱历之遗,而类聚名姓之品目也。人表入于史表,则人分类例,而列传不必曲折求备,列传繁文既省,则事之端委易究,而马、班婉约成章之家学可牵而复也”,因此,“欲使文省事明,非复人表不可,而人表实为治经业史之要册”(《文史通义》外篇二《史姓韵篇序》)。由于史家的倡导和实践,史表的作用得以充分施展,从而强化了谱牒学在史学中的功能。史家们还将谱牒视为研究历史的重要资料。邵晋涵认为:“家修谱牒,能使体例精核,未始不列于著作之林,而世家之谱,更有裨于掌故”(《南汇文钞》卷六,《涞水方氏家谱序》)。章学诚则直接把谱学视为史学的支流,他说:“余惟谱历之学,仿于《周官》,所以奠系属,分经纬。太史公集《尚书》世纪,为《三代世表》,其遗法也。魏晋以还,家谱图牒,与状述传志,相为经纬,盖亦史部支流,用备一家之书而已”(《章氏遗书》卷二十一,《刘忠介公年谱序》)。因此,他在编纂 《史籍考》一书时,将谱牒立为一大部类“谱牒部”,下分专家、总类、年谱、别谱四类。
同时,一些学者还很关注谱学与方志学的关系。如章学诚积极主张地方志书应该记载州县士族大姓及其世系,“谱牒之书,藏之于家,易于散乱,尽入国史,又惧繁多。是则方志之书,考定成篇,可以领诸家之总,而备国史之要删,亦载笔之不可不知所务者也”(《和州志·氏族表》)。又在《湖北通志检存稿·望族表叙》 中总结了地方志书著录谱牒的 “十便”。他主修的《永清县志》、《和州志》和《湖北通志》等,均设有“氏族表”,专门记载州县地方的大姓谱系。这一作法,对其他一些志书的编纂产生了影响。
另一位在谱学研究上较有造诣的学者是朱次琦。他的谱学著述今仅存两篇,即《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序》和《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序例》。他在《序例》中自述了该谱的分目情况:“有世系支派,然后诸谱中讳字有可稽,昭穆有可考,故首立《宗支谱》;氏族、书第、门阀,有自来矣,故《恩荣谱》次之;谱所以明孝爱,作一本之思也,故《祠宇谱》、《坟茔谱》次之; 谱所以守文献,备一家之故也,故 《艺文谱》、《家传谱》次之;其余遗闻逸事,不列于诸谱者,散碎爬罗,亦述家风修世禄者所不废,故以《杂录谱》终之也。”朱氏《序例》是融合前人成法的总结性表述,堪称清人族谱体例较完备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