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宋元的音乐活动·乐书中的音乐学成果
1.陈旸 《乐书》 的学术成果
宋人陈旸《乐书》是我国音乐史上最早的大型音乐理论专著,素有百科著作之称。该书分 《训义》(卷一至卷九十五) 与《乐图论》 (卷九十六至卷二百)两大部分。《训义》录入十部传统儒家典籍,并逐条逐句给以解释。其中仅《乐记》就占有二十五卷。但与类书不同,陈旸是对《乐记》详加训义,并以此为主旨去解释其它经文,由此形成他的音乐思想。陈旸音乐思想的核心是以礼乐治国,他以儒家音乐思想为体,但具有融合道家音乐思想成分的特征。受其尊君治国观念的支配,陈旸在其音乐思想上,主要表现为崇雅抑胡俗、废二变四清(指屏除七声音阶中的变徵、变宫,提倡五声音阶;反对带有四清的十六律,主张只用十二个正律)、将阴阳五行观附会于乐学理论等方面。但是,陈旸毕竟尊重音乐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状况,这使得他在《乐书》的《乐图论》将八音、歌、舞、杂乐分别归属为雅、胡、俗三部。其中雅部三十五卷,胡部十二卷,俗部十七卷。整体上,这三部分大致保持平衡。事实上,陈旸在撰写《乐书》中,收集了大量的民间音乐及少数民族、外族外域音乐的史料。同前人相比(例如沈约的《宋书·乐志》),陈旸扩大了对胡、俗之乐的记载,大量选录胡俗之乐,“俗部”所录乐器计二百二十九种,“胡部”所录乐器计九十一种。陈旸还在《乐书》中记录胡乐与中原音乐的交流,记录胡乐舞三十一种。他也记录了大量的民歌、乐舞、百戏,其中仅民间乐舞多达八十六种,百戏多达七十四种。甚至还对一些乐舞详加考源,具很高学术价值。与当朝的宋徽宗曾下令取缔一些民间乐种和乐器的举措相比,献《乐书》给宋徽宗的陈旸,将胡、俗之乐与雅乐并提,应是有一定学术勇气的。
陈旸的《乐书》,就所涉文献的广泛而言,首创我国大型乐书体例,除清代的《律吕正义》,后世还未有其它专著可与之相比。从陈旸撰写《乐书》的学术建树来看,《乐书》记载了上自三代、下至宋朝的历代乐制、乐论、乐器、歌曲、乐舞、百戏、五礼之乐等,其中每一类目皆条贯古今、溯源明流、通其原委、详加论证,可称得上是通史性的音乐著作。《乐书》还保存了一些佚失的历史音乐文献内容。《乐书》对音乐图谱以很高的重视,书中收录有五百一十七幅插图,是其学术成果突出的反映,书中的一些图谱,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此外,书中对音乐中犯调、解曲、谱字、歌唱理论的记载,对宋代杂剧艺术初始状态的记述,均反映陈旸努力对当时的音乐生活以完整的记录,反映其治学的认真。
2.郭茂倩《乐府诗集》中的乐种学研究
宋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一百卷,分为十二类。辑录汉魏至唐五代乐府歌辞,兼及先秦至唐末歌谣。其中各类皆专设有总序,每曲有题解,对各种曲调及歌辞的起源和发展,都有研究考订,是研究五代以前雅乐、燕乐、鼓吹、横吹、相和歌、清商乐(吴声西曲)、舞曲、琴曲及隋唐大曲诸乐种的重要史料。
《乐府诗集》对各乐种所作的题解,均来自作者对大量前代论乐文献的整理和归纳,可以视为古代乐种学研究的重要成果。有相当数量的古代乐书佚文,得以留存。
《乐府诗集》中的乐种学研究,是从乐种的历史和沿革、用途和功能、作品的传承、乐器形制和乐器编配、乐调和乐曲结构等多种角度来论述的。如他对鼓吹的历史传承关系以及同时代的传播,都给以充分的注意。他对汉魏、魏吴、魏晋,汉与宋、齐、梁、陈、北齐、北周、隋、唐历代鼓吹及其作品的应用和相互关系,都有一定的说明,具有很浓厚的史学意识。郭茂倩一方面对鼓吹、横吹乐种历史形成的复杂性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另一方面却重视乐种的特征、功能与传承关系,对乐种的分类这一学术问题给以充分的注意。
对于相和歌,《乐府诗集》在总题解下,又设有相和歌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楚调曲等题解,由此形成对相和歌这一乐种的整体认识。郭茂倩对于相和歌,强调了它与传统乐调的传承关系,在对相和大曲的平、清、瑟、楚诸调曲的题解中,郭茂倩着重介绍的有曲目、乐队的乐器编配、乐曲的曲体结构这三方面。其中有关乐器编配、曲体结构的文字,是今人使用价值很高的音乐史料。
对于清商乐,《乐府诗集》在总题解下,又设有吴声、西曲题解。郭茂倩对于清商乐(一曰清乐),从历史的角度,谈清商乐在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这一中原与外族外域音乐交流频繁时期的沿革与演变,所作论述具有乐种史研究的意义。其中涉及到的有华夷、南北、古今音乐的影响、交流、传承诸历史问题。对于《乐府诗集》主要记录的吴声、西曲歌曲,撰述者一是着重交代这两个乐种如何受到北方清商乐影响后而产生的演变,再是对其曲目作有较详细的介绍,亦提到乐曲的曲体特征。
其它对舞曲(包括雅舞、杂舞)、琴歌、杂曲的题解,撰者同样是从其历史、功能、作品、乐器形制甚至音乐观念等不同角度展开论述。应当给以提及的是,在“杂曲歌辞”题解中,郭茂倩对于各类歌曲“兼收备载”,包括所谓“亡国之音”的淫靡艳曲等俗乐作品,反映他重视真实的音乐历史生活并力图给予全面反映的编撰思想。
3.元代的《唱论》与藏学《乐论》的音乐学成果
元燕南芝庵撰写的元代声乐论著《唱论》,以简洁扼要的笔法归纳和论述唱曲要领,涉及歌曲体裁类型、音乐风格、节奏、唱法(用气方法)、曲体类别、题材内容、律吕与音乐风格的关系、各地流行的歌曲、声乐风格所长的得失、演唱的弊病等方面。撰者在对当时的元曲声乐演唱理论作有一定系统整理和归纳的基础上,写成这本声乐论著,为后人提供了简单却重要的元代声乐理论。
元时期,在古代藏族与其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音乐活动中,产生了音乐理论著作《乐论》。撰者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是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代祖师,是学者型的宗教领袖。他在佛学、文学、语文、音乐诸领域的研究,都享有很高的声誉。《乐论》共分三章,第一章《论音》,第二章《作词》,第三章《音、词结合运用的规定》,涉及到佛教音乐的各个方面。在《论音》 中,关于音乐的分类,分为 “俱生乐”与“缘起乐”两方面。并总结出“俱生乐”的四种音调的表现形式:扬升、转折、变化、低旋。并以相当的篇幅论述四种音调的不同组合方式,音调与歌词的结合,在声乐演唱中对其情感风格与音色的处理,这四种音调的符号表示,各种音调在祭祀歌曲、鲁体民歌、唱经中的应用等。在《作词》中,论述词的格式,作词方式的两种要领 (直叙事物和比喻),直叙方式中直叙本体和赞颂本体的不同,比喻使用中对褒贬对象的观察,音乐集会上歌词的编写和如何使用格律等。在《音、词结合运用的规定》中,专讲音、词的结合运用,也包括音乐风格的区别,不同年龄人的嗓音特点,音调应用的象征意义,歌唱时的各类演唱心理,对乐曲时值、速度和起音、收音的掌握,要求对各种乐器学得精通等。该文是对古代藏族音乐实践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后形成的学术成果,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宝藏中的珍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