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易说述略·《易大传》
易学创始于伏牺,完备于黄帝,改革于姬昌。阐释易道则始于《易大传》。周易原只有经上下,爻辞。旧说以为卜筮之书,自《易大传》出,易学才具有哲学意义。易大传即所谓《十翼》。包括《彖上》、《彖下》、《象上》、《象下》、《系辞上》、《系辞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等篇。《易纬·乾坤凿度》说孔子“五十究《易》,作十翼明也”。《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战国时称《易传》,司马迁史记征引称《易大传》。旧说多以《十翼》为孔子所作。然据今人考证,多予否定。张岱年《论〈易大传〉的著作年代与哲学思想》一文认为“《易大传》之作当在老子之后,庄子以前”。《系辞》的基本部分是战国中期的作品,著作年代在老子以后,惠子、庄子以前。彖传应在荀子以前。《文言》与《系辞》相类,《象传》与《彖传》相类,应当是战国中后期的作品。从象传的内容看,可能较《彖传》晚些。总之,《易大传》的基本部分是战国中期至战国晚期的著作。至今,也仍然有人认为《易传》大部为孔子所作。《易传》思想属于孔子思想。不过《易大传》之名;始见于西汉,当时解释易的,都称《易大传》,并不只限于《十翼》。例如:《汉书.郊祀志》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引文不见于《十翼》,或称“易曰”,如《淮南子·缪称训》故《易》曰:“《剥》之不可以遂尽也,故受之以复”。《汉书司马迁传》:“故易曰:差以毫厘,谬以千里。”如此者甚多,均不见《十翼》。可以证明当时解《易》的不同传本在当时是很多的。《十翼》不过是解易的传本中的一种罢了。在西汉时,经和传还是分开的。到东汉,郑玄将经传合为一书。但《彖》和《象》尚不与经文相连。直到魏晋时期,王弼才将《彖》、象拆开,分别配在每卦的卦辞和爻辞后面,又将《文言》拆开,附在乾、坤两卦的后面,成了现在的样子。汉朝儒学独尊,《周易》尊为六经之首,《易大传》也成了经。
不管《易大传》是否为孔子所作。他所反映的思想和孔子思想相符则是没有问题的。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易传是孔子学生记录孔子之言。《易系辞传》说《周易》的性质是“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认为它包括一切事物发生、发展以及终结的全过程。是一部哲学书。而且,“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这样,《易传》把“周易”从“卜筮之书”中区别出来。并认为如《系辞》所说:“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具有深刻的社会效用。《易传》对卦义、卦爻辞的说解都明显地反映这种思想。《系辞》三次说到履、谦、复、恒、损、益、井、困、巽等九卦的卦义。说:“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故履,须之基也。谦,须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在《彖传》、《象传》中也无不从卦象、卦义的理解引申到人事。谈到君子的道德价值、道德原则以及品格修养和人生理想等。如《乾卦·象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象传》说:“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传》中自然对卦辞中提到的祸福休咎,加以解释。例如《鼎卦》:“鼎,元亨吉。”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烹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享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都是要人们顺应自然规律,提高道德境界,以此作为逢凶化吉的手段。《易传》不是把《周易》中的蓍和卦看作是卜筮的工具,而是在对蓍卦的解释中贯穿着哲理。
《易传》继承前人的解释,继续对卦象的取象及取义作出解释。如“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是说,乾、坤两卦象征的物象是天、地、父、母。又用八经卦所象征的物象说明重卦的物象。如师卦䷆,象曰:地中多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师卦上坤下水。水在地下,用之不竭,有师(多)象,所以称师。作君子的看到此象,应该像地下蓄水那样容民养众。至于卦象的取义,《说卦》:“乾,健也,坤,顺也。……”乾卦具有健的性质,坤卦具有顺的性质,等等。八卦组成的六十四重卦,其取名也都有意义。如屯卦䷂,彖曰:“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屯卦上坎下震。震,动也,始交,指震。坎,陷也;难生,指坎。所以说动乎险中。然而,经过苦难磨练,必更坚强,其发展前途无可限量,故曰大亨贞。《易大传》还以爻象在整个卦象中所处的地位来解说卦爻辞。《系辞》:“易之为书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说卦》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与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易大传》即以阴阳、刚柔的理论说明卦爻辞的意义及阴阳奇、偶的性质。《易大传》将六个爻画分成三部分。上两爻为天,中两爻为人,下两爻为地。初爻、三爻、五爻称阳位,二爻四爻上爻称阴位。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就是 “得位”,或“得正”。主吉祥。反之,若阳爻居阴位,阴爻居阳位,就是“失位”,或“不正”。就是不吉了。这就是“爻位说”。爻位说还就六爻的相互关系,即应(初、四爻,二、五爻、三、上爻有呼应关系)、承 (一阴爻在下,数阳爻在上,阴爻对其上的阳爻都可称承)、乘(阴爻在上,阳爻在下,此阴爻对下面的阳爻叫乘)、比(相邻两爻有亲密关系)、据(在一卦体中阳爻立于阴爻之上,此阳爻对此阴爻称据)、得中(指一卦体中的第二爻与第五爻)等等,说明它们的意义。但这些说法,在《易大传》中说得并不很明确。汉初传今文易,有田何、杨叔、丁将军、施、孟、梁邱等,而且 “大谊略同,最为正统”。只有费直传古文《易》。“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费氏经与古文同”。后来,马融、郑玄注易,都采用费氏易说。上述诸说,很可能是传《易》正统人物的发挥。《易大传》是解易义理派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