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韩学·古代申韩学研究及其主要著作·古代申韩学主要著述

申韩学·古代申韩学研究及其主要著作·古代申韩学主要著述

古代申韩学研究的主要著述是史学家和学问家所写的专题论著。

(1)《申子》。战国时申不害著。《史记·老子申韩列传》称两篇,《汉书·艺文志》称六篇,已散佚。仅唐《群书治要》辑录其《大体》一篇,还有片断文字见于《艺文类聚》、《意林》、《玉函山房辑佚书》等。根据现存文献资料可见,申不害主张“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为人臣者,操契以责其名”,故以“重术”在先秦法家中独树一帜。

(2)《慎子》。战国时慎到著。《汉书·艺文志》著录四十二篇,宋《崇文总目》作三十七篇,已亡佚。现仅存辑录残本五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另有“知忠”、“君臣”两篇是《群书治要》中的节文。慎到认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故以 “重势”著作。

(3)《商君书》。并非商鞅一人所作,其中有一部分是后人辑录其言行并加以附益而成的,大约出于战国后期的法家之手。《商君书》早在战国就有流传,《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书》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亡佚五篇。《商君书》以进化的历史观和“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为理论依据,通过壹赏、壹刑、壹教,“一民于农战”,以便巩固土地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建立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从而形成了系统的法治学说。

(4)《韩非子》。原名《韩子》,战国韩非所著,共五十五篇,后人增附的篇章较少,建立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力求因时制宜,强化君主集权,实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主义,用严刑峻法控制整个社会。

(5)《管子》。托名管仲的一部论文集,非出于一人之手,也非一时之书,它包容了先秦诸子各家的思想,而尤以道家、法家思想为主。刘向校定为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其中有关法家的篇章,对“法治”理论、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推行法治的具体方法诸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先秦法家思想的重要著作。

(6)李斯是先秦法家中有显著成就的政治家,他的著作和言论流传下来的不多,基本保存于《史记》的 《李斯列传》和 《秦始皇本纪》中,如《上二世书》提出了推行“督责之术”的思想,“唯明主为能深省轻罪。夫罪轻而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倡导“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全面推行法家路线,维护君主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