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学·墨家学派及其十大主张·尚同

墨学·墨家学派及其十大主张·尚同

墨子认为,远古时代没有刑政、政长,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人,各有各的是非标准和道德准则即义,并且皆自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所以产生“交相非”的现象。在物质分配中,“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结果使天下乱成一团。基于这种状况,人们便“选择贤良知辩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同一天下之义”。又选择贤良者以为三公,为天子之助手。又分天下万国,立诸侯国君,使同一其国之义。又择其国之贤者,置为乡里之长,以同一乡里之义。墨子认为,从天子到乡里之长,都是为万民兴利除害而设,并非为了个人利益。

墨子把国家政权职能归纳为三点:第一,同一天下之义,逐级统一思想和行动,以上级之是非为下属之共同是非。“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乡民必须上同于乡长,乡长率乡民上同于国君,国君率国民上同于天子。第二,同一天下之情,下级必须逐级向上报告下情,不能慝情不报。有善必举,有恶必告。见恶贼者不告与恶贼者同罪。第三,同一天下之赏罚,法律上的赏罚,必须与舆论上的毁誉一致。